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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1學期時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第2次招考結果及續招考公告

作者 : 特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6-08-04
※第二次招考結果:無人報名。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新竹縣
補助特教助理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 名額:時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2名。
三、 報名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有特教相關服務資歷者優
先遴聘。
四、 報名日期:
3.第三次:115年08月05日(三)上午8時00分至8時30分止。(第二次已錄取額滿時不予辦理)
4.第四次:115年08月06日(四)上午8時00分至8時30分止。(第三次已錄取額滿時不予辦理)
5.第五次:115年08月07日(五)上午8時00分至8時30分止。(第四次已錄取額滿時不予辦理)
6.第六次:115年08月10日(一)上午8時00分至8時30分止。(第五次已錄取額滿時不予辦理)
7.第七次:115年08月11日(二)上午8時00分至8時30分止。(第六次已錄取額滿時不予辦理)
8.第八次:115年08月12日(三)上午8時00分至8時30分止。(第七次已錄取額滿時不予辦理)
9.第九次:115年08月13日(四)上午8時00分至8時30分止。(第八次已錄取額滿時不予辦理)
10.第十次:115年08月14日(五)上午8時00分至8時30分止。(第九次已錄取額滿時不予辦理)
五、 報名方式:
1. 親自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2. 檢附證件: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驗後歸還)及影本
(2) 身分證正本(驗後歸還)及影本
(3) 報名表單(如附件)2份
(4) 特教相關資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六、 報名地點:新竹縣中山國小輔導處(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70號)
電話:03-5962102轉425
七、 口試日期:各報名當日上午8時45分。
八、 口試地點:新竹縣中山國小二樓校史室。
九、 放榜日期:當日下午16:00 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公告區。
十、 聘任員額、時間:
1.2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2.預計自報到日(115.08.28)起至 116.1.20 每周安排約22-25小時
十一、 薪 資:
1. 本案學生助理員為時薪制助理員,按實際工作時數每小時 196 元給付為原則(若符
晉薪規定則不在此限)。(新竹縣政府於 113 年 8 月 1 日起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第六點,學生助理員若符合
相關服務時數暨考核規定,並提供佐證資料,則可依規辦理晉薪);享勞、健保費(寒、
暑假除外)、勞退金,保險費用由雙方依勞工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2. 本案學生助理員按時計資無年終、考核獎金等,特別休假依新竹縣政府相關規定辦
理,國定假日依平日工作表正常給付時薪,若有出勤之需求,勞資協商後給予兩倍薪資。
十二、 工作內容與權利義務:
1. 協助處理本校一、四、五年級特殊生安全維護、常規指導、生活照護與學習事宜(如:
如廁、盥洗、常規指導、行進協助、課間學習安全協助與指導等)。
2. 本校接受服務學生若經專業評估下學期仍有服務需求(通過縣府經費補助),且錄取
人員經助理員考核會議通過,鑑於優先考量學生適應能力,學校將續聘不另招聘。
十一、注意事項:
1. 錄取人員將於各報名當日下班前於縣網【學校公告】網頁公告,正取人員請於公告
次日(遇假日順延至下週)上午9時以前報到,逾時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
遞補或再次辦理甄選。
2. 個人所繳交之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透視合格),如患有法定傳
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十二、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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