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中山國民小學113年度報廢財產第一次標售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佈日期 :
2024-11-14
壹、主旨:公告標售本校「奉准報廢之財產」乙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貳、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新竹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6、67條規定辦理。
參、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3年11月22日(週五)上午10時00分,在本校校史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地點開標。
三、領取投標文件及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自公告日(113年11月14日)起自行至本校網站首頁(http://www.cses.hcc.edu.tw/)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http://www.nc.hcc.edu.tw)學校公告下載投標須知、投標標單、標封等文件使用;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113年11月21日(週四)下午5時前郵遞送達或親送本校總務處(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70號)投標。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以現場實物為主,投標人得於開標前(辦公時間內)洽本校安排參觀。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3年11月26日以前繳交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自行到本校拆卸及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拆卸及運送);得標人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將本案標的物清運完畢,且應依環保相關法規處理本批報廢財產。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路公告為準。
貳、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新竹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6、67條規定辦理。
參、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3年11月22日(週五)上午10時00分,在本校校史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地點開標。
三、領取投標文件及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自公告日(113年11月14日)起自行至本校網站首頁(http://www.cses.hcc.edu.tw/)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http://www.nc.hcc.edu.tw)學校公告下載投標須知、投標標單、標封等文件使用;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113年11月21日(週四)下午5時前郵遞送達或親送本校總務處(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70號)投標。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以現場實物為主,投標人得於開標前(辦公時間內)洽本校安排參觀。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3年11月26日以前繳交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自行到本校拆卸及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拆卸及運送);得標人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將本案標的物清運完畢,且應依環保相關法規處理本批報廢財產。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路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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