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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大陸委員會函送修正「常態化、制度 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宣導海報一案,請查照轉知

作者 :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 2025-12-29
主旨: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送修正「常態化、制度
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宣導海報一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加
強宣導辦理。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12月29日府人力字第1140403907號函辦理,並
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依陸委會函以,鑒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
於114年11月27日修正發布,往後我國公職人員候選人、政
黨申請登記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之登記
申請調查表,應包括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含領用中共
身分證、定居證)及領用陸方護照之之具結情形,並刊登
於選舉公報,爰配合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
表」,刪除原備註2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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