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政府進行114年度公教志工招募,有意願擔任志工之同仁或退休同仁請於本(8)月20 日(星期三)前填寫「公教志工志願服務意願調查表」並送人事室辦理
發佈日期 :
2025-08-14
轉知新竹縣政府進行114年度公教志工招募,請依說明項辦理意願調 查、遴選面談及提報公教志工,有意願擔任志工之同仁或退休同仁請於本(8)月20 日(星期三)前填寫「公教志工志願服務意願調查表」並送人事室辦理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 111 年3月28日府人給字第1114610783號函頒之「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計畫」辦理。
二、縣府前於114年6月2日府人給字第114611593號書函(諒達)調查本次志工業務需求,計有60個機關學校(單位)提報,需求255名公教志工;上開志工業務業同步公告於本府人事處官網(網址: https://personnel.hsinchu.gov.tw/)供參【路徑:業務專區/退休人員專區/公教志工/114年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現有得運用公教志工人力之業務職缺」(附件2)】。
三、志工遴選與媒合作業:
(一)意願調查及評估:請協助調查所屬現職及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之意願,並進行初步篩選面談(形式不拘)及評估,說明如下:
1、服務項目意願調查:有意願擔任本次公告之志工職缺者,請填具意願調查表。
2、志工提報項目:每位志工可提報1項以上之職缺,將按其志願順序媒合分派;請確實檢視志工可服務之時段、地點及項目,與其職缺意願之內容是否相符,並協助志工選擇符合意願之職缺,以增進媒合效率。
3、評估志工適任性:注意其品德及應對態度是否適合擔任志工服務,若評定不適合請勿提報。
4、志工列冊管理:請填寫「公教志工志願服務申請表」(附件3),將初評合格者造冊列管,個人基本資料僅供媒合、訓練及造冊列管等志工相關事項聯繫用,保管於媒合之志工運用單位。
(二)報送方式:請於本年8月20日(星期三)前填寫意願調查表並送至本校人事室檔辦理審核及評估並報縣府媒合職缺。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 111 年3月28日府人給字第1114610783號函頒之「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計畫」辦理。
二、縣府前於114年6月2日府人給字第114611593號書函(諒達)調查本次志工業務需求,計有60個機關學校(單位)提報,需求255名公教志工;上開志工業務業同步公告於本府人事處官網(網址: https://personnel.hsinchu.gov.tw/)供參【路徑:業務專區/退休人員專區/公教志工/114年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現有得運用公教志工人力之業務職缺」(附件2)】。
三、志工遴選與媒合作業:
(一)意願調查及評估:請協助調查所屬現職及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之意願,並進行初步篩選面談(形式不拘)及評估,說明如下:
1、服務項目意願調查:有意願擔任本次公告之志工職缺者,請填具意願調查表。
2、志工提報項目:每位志工可提報1項以上之職缺,將按其志願順序媒合分派;請確實檢視志工可服務之時段、地點及項目,與其職缺意願之內容是否相符,並協助志工選擇符合意願之職缺,以增進媒合效率。
3、評估志工適任性:注意其品德及應對態度是否適合擔任志工服務,若評定不適合請勿提報。
4、志工列冊管理:請填寫「公教志工志願服務申請表」(附件3),將初評合格者造冊列管,個人基本資料僅供媒合、訓練及造冊列管等志工相關事項聯繫用,保管於媒合之志工運用單位。
(二)報送方式:請於本年8月20日(星期三)前填寫意願調查表並送至本校人事室檔辦理審核及評估並報縣府媒合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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