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話我動保繪畫比賽」
發佈日期 :
2025-06-02
114 年度竹竹苗「動物友善城市」動保教育
繪畫比賽徵選辦法
一、 活動日期: 114 年 5 月 10 日至 114 年 6 月 10 日
二、 參加資格:新竹縣市及苗栗縣國民小學學生
三、 作品規格:一律使用四開(39.3cm × 54.4cm)
圖畫紙單格創作,以彩色繪製,不限工具。
四、 創作主題:
A.犬貓絕育
B.飼養不棄養
C.禁用捕獸鋏
D.零虐待、毒害動物
E.友善動物願景
五、 收件地點:請於截止日期 114 年 6 月 10 日前,將
作品逕送或郵寄新竹縣議員朱健銘服務處(竹北
市文化街 80 號),三件以上也可電話聯絡由專人
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洽詢電話:0963375553。
六、 參賽組別:
̇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七、 評分標準:創意 25% ,主題 25% ,構圖 25% ,色
彩及美感 25%。
八、 獎勵方式:每組取第一、二、三名及優選二名,
以及佳作五名,共 10 名。
每組一、二、三名高級獎牌乙面、優選及佳作獎
狀乙面、得獎者均頒發紀念獎品乙份。
九、 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將於 114 年 6 月 23 日公告在協會粉專,
不另個別通知。
頒獎日期於 114 年 8 月 2 日(六)下午 6 點
位於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新竹市武昌街 110 號)
十、 其他規定:
1. 作品背面(右下角)請黏貼填寫完整的報名
表。
2. 作品創作直式、橫式均可,每人限一張,繳交
作品毋須裝框。
3. 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不得抄襲,如經檢
舉,除追回所有獎項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
負擔。
4.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不得退件;
且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及展覽之權利,
不另給酬勞。可由主辦單位張貼轉印於本會動物
救援車,推廣動物保護教育。
5.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
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
改之權利。
繪畫比賽徵選辦法
一、 活動日期: 114 年 5 月 10 日至 114 年 6 月 10 日
二、 參加資格:新竹縣市及苗栗縣國民小學學生
三、 作品規格:一律使用四開(39.3cm × 54.4cm)
圖畫紙單格創作,以彩色繪製,不限工具。
四、 創作主題:
A.犬貓絕育
B.飼養不棄養
C.禁用捕獸鋏
D.零虐待、毒害動物
E.友善動物願景
五、 收件地點:請於截止日期 114 年 6 月 10 日前,將
作品逕送或郵寄新竹縣議員朱健銘服務處(竹北
市文化街 80 號),三件以上也可電話聯絡由專人
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洽詢電話:0963375553。
六、 參賽組別:
̇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七、 評分標準:創意 25% ,主題 25% ,構圖 25% ,色
彩及美感 25%。
八、 獎勵方式:每組取第一、二、三名及優選二名,
以及佳作五名,共 10 名。
每組一、二、三名高級獎牌乙面、優選及佳作獎
狀乙面、得獎者均頒發紀念獎品乙份。
九、 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將於 114 年 6 月 23 日公告在協會粉專,
不另個別通知。
頒獎日期於 114 年 8 月 2 日(六)下午 6 點
位於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新竹市武昌街 110 號)
十、 其他規定:
1. 作品背面(右下角)請黏貼填寫完整的報名
表。
2. 作品創作直式、橫式均可,每人限一張,繳交
作品毋須裝框。
3. 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不得抄襲,如經檢
舉,除追回所有獎項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
負擔。
4.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不得退件;
且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及展覽之權利,
不另給酬勞。可由主辦單位張貼轉印於本會動物
救援車,推廣動物保護教育。
5.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
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
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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