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宣導現職及擬任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 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及辦理具結一案

作者 :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 2025-03-05
宣導現職及擬任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 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及辦理具結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3月4日府人力字第1144610565號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3日教人字第1145007740號函轉大陸委員會、銓敘部及教育部等相關函示(如附件)辦理。
二、 有關宣導現職軍公教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 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相關規定一案,請參閱大陸委員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及銓敘部114年2月19日部法三字第11457913981號函說明。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