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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24-10-28
依據113年10月28日教人字第1135046556號函辦理。

核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組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聘任、等級相當及服務成績優良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職族語老師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鎖定經本部認定等級相關之服務年資,得按年採計提敘薪級。

詳如附件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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